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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砥砺奋进 “濮”写巾帼华章
发布时间:2022-10-15 11:13:27   点击:
      十载征程春华秋实,沐风栉雨砥砺初心。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濮阳市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妇女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十年,也是濮阳妇女事业节节蒸蒸日上、妇女风采熠熠生辉的十年。自2012年《濮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濮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推动两规划的实施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狠抓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推动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和法律七个领域以及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五个领域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两规划确立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力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频共振、协调发展,濮阳妇女儿童事业交出靓丽答卷。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
(一)健全两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
         濮阳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两规划。首先,将两规划的主要目标相继纳入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并在教育、卫生、经济、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的工作规划中得到体现,有力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其次,针对两规划重点领域和妇女儿童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相继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濮阳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濮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濮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濮阳市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2013—2016年)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三留守”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推进“巧媳妇”工程促进农村妇女灵活就业脱贫致富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重点难点和薄弱领域的突破。市人大、市政协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一批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建议、提案有效落实。
(二)完善两规划实施的运行机制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发展情况汇报,就两规划编制实施、农村“三留守”、妇女“两癌”、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问题听取专门汇报,及时了解两规划实施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市政府妇儿工委工作规则,建立实施两规划目标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目标管理、信息交流、监测评估、联络沟通、协调推进等工作制度,卫健、教育、人社、民政等各成员部门,将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与本部门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劳动就业、参政议政、社会福利等权利,优化了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成立两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加强联络员培训和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这十年,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一)妇幼健康医疗设施提质升级
         全市助产机构达5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家,1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1家乡镇卫生院、606个村卫生室被确定为省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达标单位;清丰县妇幼保健院等10家医疗卫生机构被评为河南省爱婴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获全国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城乡妇幼卫生医疗条件大大改善,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6.24%,城市和农村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二)儿童保健服务扎实有效
          全市各级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千方百计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城乡居民特别是少年儿童的健康保障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健及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使全市儿童健康状况显著提高。卡介苗接种率99.73%,脊灰疫苗接种率97.54%,麻疹疫苗接种率97.8%,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98.19%,疫苗接种率保持较高水平。
(三)“两癌”“两筛”免费筛查项目惠及千家万户
         持续做好“两癌”“两筛”重点民生实事,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检查覆盖范围,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6744.04万元,为53.36万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为特困患癌妇女争取救助金1214万元,使越来越多的妇女弱势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两筛”免费筛查惠及妇女儿童55.84万人次,产前超声筛查10.21万人,血清学筛查10.4万人,新生儿“两病”筛查17.71万人,新生儿听力筛查17.52万人,进一步提高了出生人口质量。
三、这十年,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整体提高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功争取国家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扩容工程试点市,强力推进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建设,每个县城区至少建设3个以上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设有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全市在园幼儿数达到17.58万人,比2000年增加11.15万人,增长173.41%。其中女童为8.32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显著提高。
(二)义务教育提质扩容
          全市投入资金569.62亿元,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改薄”、扩充城镇教育资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建成标准化学校870所,改造农村薄弱学校454所,新建改扩建城区学校116所、农村寄宿制98所,新增学位15万个,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连续5年下降,超大班额全部消除。全市小学及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54%。
(三)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普及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实施普通高中扩容和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工程,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21所,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8.39万人,其中女生4.2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1%,女生比例达92.4%,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四)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不断提升
         建设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本科部,新设立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所高职院校和1所技师学校,全市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生占44.9%,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性所占比例达57.68%,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四、这十年,妇女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制定《濮阳市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为提高女职工生育待遇,均衡企业生育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市参加生育保险21.8万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8%。妇女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3.97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3.59%,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事业职工人数24.45万人,其中妇女11.2万人。
(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实现制度、人群全覆盖
          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实施全民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47.78万人,其中女性22.73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2.17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99.06万人,比2012年增加34.28万人,实现制度、人群全覆盖。
(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更加夯实
          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制定出台《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全市509名孤儿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儿童福利资金足额发放机制,为全市509名孤儿、79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15.2万元。为5034名(次)有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全市配备2962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提供人力支撑。全市各县(区)均建有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求助保护中心6所,为集中收养孤残儿童、收留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了保障。
五、这十年,妇女创业就业成效明显
(一)创业就业环境不断优化
             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由2012年的34.52%上升至98%。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优化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二)技能培训务实有效
            把妇女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等各个方面,普遍提高妇女科学文化技能,成人教育事业取得较大进展。在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占52.07%。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大幅提高。持续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等一系列实用技能培训活动,十年来培训农村女劳动力90多万人,提高了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和素质。
(三)女性就业队伍不断壮大
           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按规定落实各项创业补贴,帮助女大学生、失业失地妇女创业,促进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创业妇女提供资金扶持,十年来,为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8亿元,扶持3万余名妇女创业,带动10万余名妇女就业,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45.18%。
六、这十年,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一)参与决策和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广大女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提升参与和管理的能力。止目前,我市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达49.49%。
(二)参政议政的水平不断提高
           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30.89%,市政协委员中女性委员30.68%,比上届比例均有提高,县(区)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28.29%,政协委员中女性26.19%,均超过了目标要求。
(三)妇女参与基层事务权利更加广泛
           全市共有基层工会组织6077个,职工57.3万人,女职工22.4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9%;企业董事会中职工董事1286人,其中女职工董事443人,占35%;企业监事会中有职工监事169名,其中女职工监事76名,占4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职工代表16.5万人,其中女职业代表7.26万人,占44%。女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程度大幅提高。
七、这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全市2932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0个社区图书馆分馆中都设有妇女儿童专题文化场所。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文物类博物馆、纪念馆等继续实施免费开放,累计接待儿童560万余人次。市图书馆少儿读物从2011年0.25万册增至19.8万册。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一体化保洁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大力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被评为全省农村“厕所革命”先进市。在农村实施“双替代”供暖取暖工程,农村地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提前完成国定农村地区三年“双替代”供暖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100%,解决了全市2847个村、351.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安全集中供水受益率达99.9%。
八、这十年,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法律援助机构日益完善
         市、县(区)普遍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市设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137个、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62名,各乡(镇)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91个,每个法律援助机构都设有法律义务咨询站、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义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咨询服务和保护。十年来,通过现场接待、电话咨询,义务服务妇女儿童20万余次,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2.26万人次,未成年人2万人次。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6618件,审结6511件,调撤率53.94%,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深入推进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建设,全面启动实施“满天星”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率先整合社会监控资源,率先将“满天星”工程推进校园,构建起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我市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荣誉称号。
(三)普法宣传教育纵深推进
         每年3月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集中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建设,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宣传内容,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行村居(社区)“一墙一窗”阵地建设,在农村普遍建立平安建设墙,在居民小区、学校设立宣传橱窗,利用出租车、门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宣传标语千万条次,平安濮阳微信、微博、短信受众300万余人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将在全国、省妇儿工委的悉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再立新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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