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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复兴有我 | 巾帼逐梦风采展——全国巾帼文明岗 清丰县人民法院马庄桥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3-31 17:12:55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见诸行动,市妇联将对“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等优秀个人或集体的故事进行展播,全面展现广大妇女牢记领袖嘱托、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进展成效,激励和动员广大妇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建功岗位,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

        2018年3月,清丰县马庄桥家事法庭改革成立,集中审理全县家事纠纷,该庭现有干警8名,其中女性干警5名,占全庭62.5%,女庭长1名。

        法院自成立以来,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真正做到了深入基层、融入基层、贴近基层,曾先后被授予 “濮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巾帼文明岗”“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23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事迹介绍

        马庄桥人民法庭承担着全县家事案件的审判及矛盾化解工作,审理婚姻、继承、赡养、抚养、婚财等各类家事纠纷,零距离接触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的权益保护。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小家安则社会安”。 多年来,马庄桥人民法庭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创新和发展调解经验,柔性执法,更加注重家事审判的“家庭、家教、家风”的思想渗透,依托“家庭为本、法官干预、重在化解”的审理思路,并注重心理疏导和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的保护,使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妇女儿童保护,探索借助妇联参与、特邀家事调解员现身说法,多元共治,妥善化解了各类保护妇女及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家事纠纷,被河南省高院定为探索诉源治理司法改革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家事审判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基层法庭工作会议中得到宣传和推广,并得到充分肯定,真正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事审判中的引领和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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