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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基层治理“她”力量|濮阳市“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如火如荼(二)
发布时间:2023-5-20 09:50:28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八五”普法要求,进一步实施“娟子式调解员”培养计划,近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集中开展“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通过培训赋能,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娟子式家事调解工作室”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等推进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凝聚基层治理“她”力量。

濮阳县

      5月17日,濮阳县妇联在县委党校二楼报告厅举办“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培训特邀市娟子工作室成员、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兼坡头集社区民警、四级高级警长郭爱玲授课。县直妇工委主任、妇联执委、乡镇妇联主席、副主席及基层巾帼矛盾调解员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郭爱玲警官以《创新方法解纠纷,不忘初心促和谐》为题,分享了自己扎根基层,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的暖心故事,向大家传授了冷却处理法、求同存异法、亲情感化法等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的方法技巧。培训现场气氛热烈。

南乐县

      5月18日,南乐县妇联在城关镇西街关村会议室举办了“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城关镇、近德固乡、开元办、兴乐办等100余名村妇联主席和乡镇、社区妇联干部参加。培训班上,“娟子工作室”创始人、市“娟子工作室”副主任蔡娟,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唱响传承调解之歌》为题,围绕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从依法调解、用心倾听、用情感染等六个方面讲述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方法与技巧。南乐县人民法院近德固乡法庭法官助理张莹莹以《民法典》为基础,从“夫妻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彩礼与婚约的关系”等几个方面,用真实的案例、专业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

台前县吴坝镇

      5月17日,吴坝镇妇联举行“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此次培训邀请吴坝镇司法所所长武守岭授课。台前县妇联副主席,吴坝镇基层妇联干部、“四组一队”成员等4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武守岭所长用生动形象的语言,结合真实鲜活的例子,讲解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方法。

台前县侯庙镇

      5月17日,侯庙镇妇联联合镇司法所、派出所组织召开了侯庙镇“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培训会上,侯庙镇派出所所长徐长华就民法典、《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讲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人

华龙区任丘办

      5月15日,任丘办举办“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辖区相关站所及各社区妇联主席、业务骨干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任丘办党工委副书记陈青雨结合工作生活实际重点对《民法典》中婚姻冷静期、离婚时子女抚养原则、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华龙区建设办站前社区

      5月12日,站前社区联合濮阳市俊娟家庭事务所开展“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培训围绕《民法典》,讲解了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帮助现场听众了解如何利用法律工具前置,从源头入手,以“治未病”的方式避免家庭矛盾纠纷,实现家庭和谐。

华龙区黄河路街道学苑社区

      5月12日,学苑社区邀请法律顾问刘清燕律师,举行了“娟子式调解员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辖区部分居民和“四组一队”成员等参加了培训。讲座围绕《民法典》,重点讲述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保护、遗产继承顺序等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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