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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小平安”促进社会“大平安” | 濮阳县:把群众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在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3-7-26 11:17:43   点击:
      胡状乡前柏桃村59岁的赵女士因与丈夫性格不合,经常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胡状乡妇联主席、基层巾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程俊霞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其谈心,对其耐心劝导:“女性不要事事要强,偶尔要学会示弱”“给你丈夫一些表现机会,他远比你想象中关心你”……一次次推心置腹地交流,一句句温暖人心的话语,让赵女士长期压抑在心的委屈得以化解。
八公桥镇14岁男孩小刘,父母离婚后父亲再婚,近日又被父亲强制退学。县妇联得知小刘情况后,立即联合八公桥镇的基层巾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小刘父亲沟通,耐心介绍“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属于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最后,在县检察院的协助下,小刘得以顺利入学……
(基层巾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入户排查走访)
      今年3月份,在市妇联的指导下,濮阳县妇联在全县22个乡镇(办)妇联成立了“基层巾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调委会以化解情感纠纷、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切入点,最大限度把全县婚姻家庭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为全县妇女、儿童权益撑起保护伞,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调委会目前有成员1218人,除了各乡镇妇联主席、980个行政村的村妇联主席,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及服务区的部分工作人员也加入了调委会队伍。调委会成员经常走村入户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对存在婚姻家庭纠纷的家庭信息进行认真排查统计,并理清问题清单,制定解决问题台账。截至目前,共调解婚姻家庭矛盾95起。
   “只有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现在农村地区还经常存在妇女、儿童权益在家庭中得不到充分保护的情况。我们希望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沉下心来解决群众的揪心事儿,让一个个家庭纠纷解决在家庭小院中,用实际行动促进家庭及社会和谐。”濮阳县妇联主席孟桃茹说。
      据悉,在成立基层巾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濮阳县妇联还与濮阳县检察院签订了《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与县司法局积极启动了“法律援助”合作模式,以最大程度提高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全县妇女、儿童撑起权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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