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 11:32:49   点击:

  

濮五好字〔20171 

 

关于开展2016年度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示范区综合办,工业园区妇联(筹),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在推动家庭美德建设、促进和谐濮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理念,凝聚广大家庭和妇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精神力量,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决定,2017年“三八”节期间在全市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范围为全市城乡家庭。共表彰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100户,其中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10。按照各县(区)家庭户总数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 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3、学习进取,科学教子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评选条件

在坚持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基本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的评选要做到好中选优,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评选方法

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要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家庭自报、群众评议、基层推荐、逐级报批的方法。各县(区)评选工作由县(区)协调小组负责,市直单位的评选工作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分配数额推荐上报,最后由市协调小组审议评定。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五好文明家庭条件进行推荐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被推荐的家庭事迹要突出,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家庭成员中无违法违纪和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现象。县(区)推荐的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夫妇都是一线职工(不包括科级以上工作人员)或农民身份的比例不低于50%。从中择优确定的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要在推荐表备注栏注明。

3本次评选表彰,要在坚持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和睦家庭、廉洁家庭、低碳家庭、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家庭典型。

4、凡推荐上报的五好文明家庭都要认真填写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写出真实、感人的文字材料(一般在2000字左右,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元月20日前报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组宣部(市委办公楼502房间)。

5、各推荐单位要填报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金环  

联系电话:4432924 邮箱:pysflzxb@163.com

 

附件:1、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名额分配表

2、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3、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名单汇总表

  

           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

                                                                                                                      201716

    点击下载:

    1、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名额分配表.doc

    2、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doc

    3、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及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汇总表.doc 

 

妇联职能
部室职能
走进妇联|妇联动态|领导讲话|组织建设|妇女发展|维权园地|儿童家园|妇儿工委|和谐创建|廉政文化|政策法规
Copyright © 2012-2013 濮阳市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20236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