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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9 17:10:38   点击:

濮双字〔2018〕1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双协”小组,示范区综合办,工业园区妇联,市“双协”小组各成员单位: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广大城乡妇女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市“双协”小组决定,在2018年“三八”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和名额

(一)濮阳市巾帼文明岗                       15个

(二)濮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20个

(三)濮阳市巾帼建功标兵                     50个(四)濮阳市巾帼脱贫“巧媳妇”工程示范基地   20个

(五)濮阳市“龙都妇康”项目先进集体         30个

(六)濮阳市“龙都妇康”项目先进个人         30个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濮阳市巾帼文明岗

1、评选范围:以女性为主的单位(岗位),要求单位(岗位)成员中女性占60%以上。

2、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单位建设规划,有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有明显的创建标识,有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措施得力。创建措施得力,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 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年初及时向市双协小组报送创建方案,平时及时反馈创建情况,年底及时报送创建工作总结。

(3)示范性强。岗位人员爱岗敬业、办事公道,自觉遵纪守法、依章办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受到群众好评。

(三)濮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在推动城乡妇女增收致富,支持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单位、妇联组织、培训机构等。

2、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能够紧密结合中心任务和行业特点,积极推动“巾帼建功”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2)内容丰富。创建活动有特色载体,有健全的制度和计划,群众参与面广,争创氛围浓厚;

(3)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为“巾帼建功”活动提供有效服务;

(三)濮阳市巾帼建功标兵

1、评选范围:城乡在岗优秀女职工。

2、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3)成绩突出。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四)濮阳市巾帼脱贫“巧媳妇”工程示范基地

1、评选范围:在实施巾帼脱贫行动中,带动农村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贫困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的巧媳妇工程示范企业、服装服饰、手工制品类站点等,无违法记录。

2、评选条件:

(1)促进就业。积极促进妇女就业,年吸纳妇女就业人数不少于50人,妇女占就业人员总数的80%以上。

(2)注重培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创业创新能力,年培训妇女不少于100人次。

(3)效益显著。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过硬,有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和收入,具有一定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濮阳市实施“龙都妇康”项目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妇女“龙都妇康”项目,领导重视,工作认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相关单位。

2、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将实施农村妇女“龙都妇康”项目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积极为项目实施争取政策、协调资金、整合资源。

(2)机制完善。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指导有力,如期完成“龙都妇康”项目各项工作任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受检妇女信息台账完善,跟踪服务及时。

(3)业绩突出。宣传培训到位,本地“龙都妇康”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在提高农村妇女政策知晓率、参检率和推动检查任务完成等工作中成效显著,妇女健康意识、健康水平明显改善,项目工作得到党委政府肯定和群众认可。

(六)濮阳市实施“龙都妇康”项目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积极参与实施农村妇女 “龙都妇康”项目,工作认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关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

(1)工作创新。主动作为,开拓进取,积极为农村妇女“龙都妇康”项目的创新发展出谋划策,推动 “龙都妇康”项目创新发展。

(2)协调有力。积极协调,整合资源,努力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为工作开展提供支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3)业绩突出。熟悉农村妇女“龙都妇康”项目的相关政策、检查流程和防治知识等,在项目的组织管理、技术服务、组织动员、宣传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推荐先进要向一线倾斜,妇联系统名额控制在20%以内,县(区)妇联不参与先进集体评选。

(二)市直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要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审核后上报,由市“双协”小组办公室统一评选。巾帼文明岗从年初申报创建的岗位(单位)中择优产生。

(三)凡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

四、具体要求

(一)所有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加盖公章)。

(二)市直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求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加盖公章。未入选参评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不再退还。

(三)县(区)要同时报送汇总名单及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

  人:李芳娟    申斯毓

联系电话:0393—4414968   

电子邮箱:pysfnlhh@163.com

 

附件:12017年度濮阳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doc

          2濮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doc

          3、濮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4、濮阳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doc

          5、濮阳市巾帼脱贫“巧媳妇”工程示范基地推荐表.doc

          6、濮阳市实施“龙都妇康”项目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7、濮阳市实施“龙都妇康”项目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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