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联干部和先进妇女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3 15:14:52   点击:

 

 濮妇字〔2018〕56号
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联干部和先进妇女组织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妇联,市直有关单位妇委会(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中国妇女十二大、河南妇女十三大精神,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彰显妇联改革工作成效,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激励全市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争做出彩濮阳人,为中原更加出彩添彩,市妇联决定,2019年“三八”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濮阳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优秀妇联干部和先进妇女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拟表彰濮阳市三八红旗手100名,濮阳市三八红旗集体20个,濮阳市优秀妇联干部50名,濮阳市先进妇女组织50个。
已获得濮阳市三八红旗手、濮阳市三八红旗集体及以上奖励的,不再参加此次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濮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 18周岁以上的濮阳籍或在濮阳工作的女性公民。
2.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 原则上应荣获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
(二)濮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 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4.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 原则上应荣获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
(三)濮阳市优秀妇联干部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计生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2. 努力学习钻研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熟练掌握妇女工作知识和技能,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 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 热爱妇女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巾帼标兵,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出突出贡献,连续从事妇女工作2年以上。
  5. 工作作风优良,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爱岗敬业,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濮阳市先进妇女组织评选条件
1. 认真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积极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做好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扎实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3. 领导班子健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工作高效富有生机活力,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出实绩。
  4. 重视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政治坚定,勤奋学习,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5.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活动阵地,活动内容丰富,扎实开展星级“妇女之家”创建工作,各级妇联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筛选,突出典型,确保推荐评选质量。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点向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和在县(区)以下工作的各界女性、女性组织和妇女组织倾斜。妇联系统的干部及单位参评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比例不超过15%(含15%);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参评濮阳市三八红旗手的比例不低于20%(含20%)。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和所在地民主推荐,经各级妇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四)开展社会化推荐,扩大社会参与率和活动影响力。市妇联在“濮阳市妇女联合会”网站、“濮阳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发布2018年度全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信息,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2018年度社会化推荐全市三八红旗手共10名。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1. 所有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500字左右。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公章)。2. 市直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求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加盖公章。未入选参评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不再退还。3. 县(区)妇联不直接参评市三八红旗集体和先进妇女组织,由市妇联根据各县(区)妇联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4. 各县(区)妇联要在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联干部、先进妇女组织推荐对象中各确定1-2名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电子版事迹材料;同时报送汇总表及电子版。5、社会化推荐市三八红旗手相关材料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其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相关表格请关注(登陆)濮阳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濮阳市妇女联合会网或濮阳市妇联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号:pysflzxb@163.com,密码:4432924。
 
联系人:程楠楠    联系电话:4432924
 
附:
 
 

濮阳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12月28日

 
 

 

妇联职能
部室职能
走进妇联|妇联动态|领导讲话|组织建设|妇女发展|维权园地|儿童家园|妇儿工委|和谐创建|廉政文化|政策法规
Copyright © 2012-2013 濮阳市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20236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