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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先进妇女组织和先进妇女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4 11:06:02   点击: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妇联,市直有关单位妇委会(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优秀女性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市妇联决定,在2021年三八节期间,开展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濮阳市三八红旗手100名(含社会化推荐10名),濮阳市三八红旗集体20个,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50名,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集体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濮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 年满18周岁的濮阳籍或在濮阳工作为濮阳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市籍女性公民。

2.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 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 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大力选树、推荐在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在国家重大项目或科技创新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的女性,在公益事业、巾帼志愿、民族团结、双拥、应急等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

6. 须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濮阳市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的干部不参评。

(二)濮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 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 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 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在国家重大项目或科技创新中,在树立良好家风、公益事业、巾帼志愿、民族团结、双拥、应急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6. 须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濮阳市三八红旗集体不重复授予。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的组织不参评。

(三)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各级妇联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

2.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计生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3. 努力学习钻研新时代科技文化知识和妇女工作理论,勤奋敬业,开拓创新,能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 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 热爱妇女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得到部门党组织或当地党委政府认可。连续从事妇女工作2年以上。

6.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作风优良,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河南省妇女十三大和濮阳市妇女七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贡献巾帼力量。

2.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推动《濮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濮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男女平等,成效显著。

3. 领导班子健全,富有生机和活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工作高效,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

4. 重视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政治坚定,勤奋学习,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出色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5.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活动阵地,活动内容丰富,扎实开展基层妇联“四组一队”提质行动,“四组一队”组建率达到100%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筛选,突出典型,确保推荐评选质量。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注重向基层和一线女性(集体)倾斜,努力覆盖各行各业优秀女性。重点向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和在县(区)以下工作的各界女性、女性组织和妇女组织倾斜。妇联系统的干部及单位参评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比例不超过15%(含15%);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参评濮阳市三八红旗手的比例不低于20%(含20%)。领导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三八红旗手(标兵)总数的20%以内,领导干部是指县(区)的副科级和全市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和所在地民主推荐,经各级妇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四)开展社会化推荐,扩大社会参与率和活动影响力。市妇联在“濮阳市妇女联合会”网站、“濮阳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发布2020年度全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信息,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2020年度社会化推荐全市三八红旗手共10名。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1. 所有参评集体和个人,需按要求报送相应推荐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公章)。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500字左右。参加社会化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个人,需同时报送200字(含标点符号)事迹简介、个人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不低于200kb)。

2. 市直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求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加盖公章。未入选参评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不再退还。

3. 县(区)妇联不直接参评市三八红旗集体和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由市妇联根据各县(区)妇联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

4. 各县(区)妇联要在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集体中各确定1-2名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电子版事迹材料;同时报送汇总表及电子版。

5. 所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2日。相关表格请关注(登陆)濮阳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濮阳市妇女联合会网站或濮阳市妇联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号:pysflzxb@163.com,密码:4432924。

 

联 系 人:程楠楠   刘文进

联系电话:4432924

    

附件1. 濮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集体)名额分配表

2. 濮阳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3. 濮阳市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4. 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5. 濮阳市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6. 濮阳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工作方案

7. 推荐对象汇总表

 

 

濮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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